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异地高考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简称《意见》)正式公布。从2013年起,凡父母一方在豫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住所,无社保年限门槛,随迁子女具有当地正式学籍即可报考。
据了解,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的《意见》在政策实施对象设置上统筹考虑各类群体需求,最大程度地扩大了政策受惠面,将省外到我省就业人员和省内转移就业人员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此外,我省将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也作为政策实施对象,有利于拓宽中职毕业生升学渠道,有助于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多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人才。
该《意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免除进城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引导更多人口进入城镇就业、就学,对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据悉,按照原计划,我省2013年度高考普通类(除艺术、体育)网上填报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12月14日。鉴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已经结束,省招办将于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补充报名。
来源:河南阳光高考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