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管理意识,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各项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分计划与录检组、宣传咨询组、技术组、后勤与保卫组,各组在招生录取现场负责人的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责,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招生录取现场负责人职责
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工程”及 “十公开”、“六不准”“三十个不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及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规定及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处理招生录取期间的重大事宜和突发事件等。
二、计划与录检组职责
负责与各省级招生办的联络工作;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招生章程;按照各省招生录取进度安排,下载考生电子档案,认真阅档;根据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专业和拟退档考生名单及原因并提交各省主管审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对生源不足的省、市、自治区,负责报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一调配招生计划;负责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录取工作进展等工作。
三、宣传咨询组职责
负责招生录取期间来信、来访、来电及网络咨询;及时更新招生信息,发布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招生政策等信息;负责公布录取工作进度;负责核对录取新生名单及通知书的打印、保管、装袋、邮寄等;负责新生录取名册的接收、核对。
四、技术组职责
负责维护招生录取计算机的软、硬件设备等,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录取计算机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畅通;负责做好招生录取子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正常运转,并做好技术指导;负责录取账号、密码,考生电子档案和录取数据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五、后勤与保卫组职责
负责检修录取现场用电线路,合理安排检修时间,杜绝人为因素停电,安排准备备用发电设备,保障录取现场用电安全及线路畅通;负责录取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录取现场周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