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郝艺飞
成 员:招生工作全体人员
2.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工作机制
要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从源头堵塞产生腐败的漏洞,特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1)预警机制。把发现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2)诫勉机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教育;
(3)奖惩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的评先、评优结合起来,真正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3.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在部门内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包括:招生办公室岗位职责、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各项制度等。
(2)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的“十公开”政策,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3)工作服务承诺:实行“二不准”、“五公开”。
“二不准”:即不准违规招生、不准巧立名目收费。
“五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