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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录取工作程序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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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录取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和各批次的录取时间安排,及时与当地省、自治区招生办联系,了解掌握当地的招生政策及各批次的分数线。

2.由录取现场负责人安排技术人员输入相应的系统登录密码。

3.录取工作人员通过招生系统核对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计划无误,方可执行数据下载。

4.下载考生信息后按照要求认真阅档,根据当年对外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调配,在志愿栏中填“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得录取到其他未填报专业;拟录取与拟退档考生名单必须由录取现场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交相应省招办审核,未经录取现场负责人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私自将数据提交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不予录取的考生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按规定填写不予录取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及代码,在各省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退档,认真做好退档工作记录。

6.对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结论中发现有限报的部分专业,不得将考生录取到限报专业。

7.数据提交后,通过相应省招办录检组审核后方可结束录取。

8.按照审核后的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和信封,认真核对姓名、专业、报到日期,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邮寄。

9.及时进行数据备份、统计,按要求交技术负责人汇总。

10.通知书必须邮寄,不允许个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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